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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22000认证,MSDS评估报告

ISO22000认证,MSDS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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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100
起批量 ≥ 1件
供应商 深圳顺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所在地 广东深圳宝安福永街道福海文创园E栋405
“ISO22000认证,MSDS评估报告”详细信息

ISO22000认证,MSDS评估报告

基本参数
联系人
张生
面向地区
产品名称
欧盟电子电器CE认证办理,CE认证办理,MSDS评估报告,UL标准报告
关键词
TICK证书,吸黑头仪FCC认证,铲皮机CE认证,天猫商城质检认证机构
价格
¥100

UL认证介绍
UL是一个立的、非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机构。UL始建于1894年,初始阶段UL主要靠防火保险部门提供资金维持运作,直到1916年,UL才完全自立。经过近的发展,UL已成为具有世界度的认证机构,其自身具有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管理体制、标准开发和产品认证程序。UL由一个有安全、官员、消费者、教育界、公用事业、保险业及标准部门的代表组成理事会管理,日常工作由总裁、副总裁处理。目前,UL在美国本土有五个实验室,总部设在芝加哥北部的Northbrook镇,同时在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分别设立了相应的实验室。UL是英文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UL安全试验所是美国有的,也是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它是一个立的、非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机构。它采用科学的测试方法来研究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有助于减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资料,同时开展实情调研业务。总之,它主要从事产品的安全认证和经营安全证明业务,目的是为市场得到具有相当安全水准的商品,为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作出贡献。就产品安全认证作为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有效手段而言,UL为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UL认证流程

我们是UL 免目击实验室,意思是不用UL工程师到我们实验室看测试,我们实验室两周出报告,提交到UL,然后安排验厂,通过即可取证。从你提交完整资料开始这个周期约一个月。
如果还有什么需要了解可看我个人信息联系到我。

UL认证 - 认证流程
UL认证流程产品申请ul标志包括五个步骤:
1、申请人递交有关公司及产品资料
书面申请:您应以书面方式要求UL公司对贵公司的产品进行检测。
公司资料:用中英文提供以下单位详细准确的名称、地址、联络人、邮政编码、电话及传真。
(1)申请公司:提出产品检测申请并负责全部工程服务费用的公司
(2)列名公司:在UL公司出版的各种产品目录列称的公司
(3)生产工厂:产品的制造者和生产者。
产品资料:产品的资料应以英文提供。确定您的产品是否属于UL检测的范围,可向UL腾安cap实验室咨询。
(1)产品的名称:提供产品的全称。
(2)产品型号:详列所有需要进行实验的产品型号、品种或分类号等。
(3)产品预定的用途:例如:家庭、办公室、工厂、煤矿、船舶等。
(4)零件表:详列组成产品的零部件及型号(分类号)、额定值、制造厂家的名称。对于绝缘材料,请提供原材料名称,例如:GE Polycarbonate,lexan Type 104。当零部件已获得UL认证或认或,请证明该零部件的具体型号,并注明其UL档案号码。
(5)电性能:对于电子电器类产品。提供电原理图(线路图)、电性能表。
(6)结构图:对于大多数产品,需提供产品的结构图或爆炸图、配料表等。
(7)产品的照片、使用说明、安全等项或安装说明等。
2、人根据所提供的产品资料作出决定
当产品资料时,UL的工程师根据资料作出下列决定:实验所依据的UL标准、测试的工程费用、测试的时间、样品数量等,以书面方式通知您,并将正式的申请表及跟踪服务协议书寄给贵公司。申请表中注明了费用限额,是UL根据检测项目而估算的工程费用,没有贵公司的书面授权,该费用限额是不能被超过的。
3、申请公司汇款、寄回申请表及样品
UL认证书申请人在申请表及跟踪服务协议书上签名,并将表格寄返UL公司,同时,通过银行汇款,在邮局或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样品,请对送验的样
品进行适当的说明(如名称、型号)。申请表及样品请分开寄送。对于每一个申请项目,UL会的项目号码(Project
No.)在汇款、寄样品及申请表时注明项目号码、申请公司名称,以便于UL查收。
4、产品检测
收到贵公司签署的申请表、汇款、实验样品后,UL将通知您该实验计划完成的时间。产品检测一般在美国的UL实验室进行,UL也可接受经过审核的参与第三方测试数据。实验样品将根据您的要求被寄还或销毁。
如果产品检测结果符合UL标准要求,UL公司会发出检测合格报告和跟踪服务细则(FollowUp Service
Proccdure)检测报告将详述测试情况、样品达到的指标、产品结构及适合该产品使用的安全标志等。在跟踪服务细则中包括了对产品的描述和对UL区域
检查员的指导说明。检测报告的一份副本寄发给申请公司,跟踪服务细则的一份副本寄发给每个生产工厂。
5、申请人获得授权使用ul标志
在中国的UL区域检查员联系生产工厂进行工厂检查(initial Production Inspection
.IPI),检查员检查您们的产品及其零部件在生产线和仓库存仓的情况,以确认产品结构和零件是否与跟踪服务细则一致,如果细则中要求,区域检查员还会进
行目击实验,当检查结果符合要求时,申请人获得授权使用UL标志。



UL认证标志

在产品上或和产品相关地使用UL的列名、分级、认可标记是UL的用来区分在UL跟踪检验服务下生产的产品的方法。某一公司的名字在UL的产品目录上出现,并不表示该公司的所在产品都是UL列名、分级或认可的,只有那些带有UL标记的产品才能认为是在UL跟踪检验服务下生产的产品。


针对UL不同的服务种类,UL标记可以分为三在类,分别是列名、分级和认可标记,这些标记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UL的图案符号,这些符号都是UL的注册商标。三种符号分别用于三种不同服务的产品上,不能混用,否则可认为是假冒产品。由于分级标记在我国比较少见,因而下面只介绍列名和认可两种标记。UL的服务不仅依据美国UL标准,也依据加拿大标准(C-UL),由此,UL标记也分为用于UL产品和C-UL产品以及两者都满足三种,
注意:在2008年1月之前,对于同时为UL和C-UL列名或认可的产品,可以同时加贴UL和C-UL标记,但到2008年,则使用上表中第三列的标记。
“检验细则”中说明了那一种的标志是您被准许使用的,还有这个标志是应当置附在产品的那一个位置。这个标志仅在制造厂商符合“检验细则”的规定和“跟踪检验服务协议”的条款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的。(第2款)除非您得到“检验细则”的准许,UL的标志不能以任何的方式使用在产品或包装上。(第3款)。


如果您的产品是在UL的一种服务之下,而且符合UL的要求,UL则准许您在您的或宣传的广告中引用UL的标志和U的名字,但是此引用不可以造成引导大众产生不实的印象。一个简单的引用说产品是“Listed By UL”或“Recognized By UL”,或者是UL标志的图样,均属恰当,视其所属的服务类别而定;您所使用的产品标志的词句应和"检验细则"里所陈述的符合。当您的产品是属于UL的分类服务之时,在您的广告中关系到UL的参考词句则引述整个产品分类标志的全文,就如“检验细则”中所陈述的一样。因为UL也许会要求您更改宣传或广告中不恰当的地方,所以您好能事先与您的UL检验代表联系,通知他您所打算引用UL标志或名字的方式。如此可以避免误解,同时也可以避免在UL认为广告中引用不当,而撤销宣传和广告所造成的浪费。(第4款)。

Azo偶氮化合物的危害以及各国禁用(值)

、什么是Azo偶氮化合物
Azo偶氮化合物是偶氮基-N=N-与两个烃基相连接而生成的化合物,其通式为R-N=N-R。生活中与Azo偶氮化合物有关的名词有:Azo free,Azo free certificate,Azo free test,Azo燃料,Azo dye 等。 Azo偶氮化合的材料主要有:布料、皮革、油漆、塑料、橡胶、着色剂等 Azo偶氮化合物的结构及形成 。
偶氮化合物具有顺、反几何异构体;反式比顺式稳定,两种异构体在光照或加热条件下可相互转换。偶氮化合物主要通过重氮盐的偶联反应制得;氢化偶氮化合物和芳香胺在氧化剂(如NaOBr、CuCl2、MnO2和Pb(OAc)4等)存在下,可被氧化为相应的偶氮化合物;氧化偶氮化合物和硝基化合物在还原剂(如(C6H5)3P、LiAlH4等)存在下,也可被还原为偶氮化合物。偶氮基是一个发色团,偶氮染料是品种多、应用广的一类合成染料。有些偶氮化合物可用作分析化学中的酸碱指示剂和金属指示剂。有些偶氮化合物可用作聚合反应的引发剂,如偶氮二异丁腈等。

第二、Azo偶氮的危害及限制
偶氮是国际环保要求的必检项目之一,检验方法有以下两种:气相色谱及质谱联用法(GC-MSD)及液相色谱法(HPLC)。标准规定被检产品中不得含有24种偶氮染料中间体,若检出其中一种即为不合格产品,其为要求如下:
★GB 18401-2010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值≤20mg/kg);
★GB 20400-2006中规定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30mg/kg(23种禁用芳香胺)
★REACH(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Annex 17 entry 43中规定:禁用(值≤30mg/kg);
★OEKO-TEX®standard 100 Appendix 4 中规定: not used(值≤20mg/kg);
★日本劳动卫生福利部(MHLW)通过修订“家用产品有害物质管控法案”,将24种偶氮染料列为有害污染物,并进行管控。此法案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生效(值≤30mg/kg)。
★目前欧盟禁用的二十二种致癌芳香胺染料包括:

List of not allowed aromatic amines developed by AZO-dyestuffs/AZO-pigments
致癌芳香胺清单
compound CAS No. compound CAS No.
4-氨基联苯
(4-Aminobiphenyl) 92-67-1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4,4'-methylenedi-o-toluidine /3,3'-Dimethyl-4,4'-diaminodiphenylmethane 838-88-0
联苯胺
(Benzidine) 92-87-5 2-甲氧基-5-甲基苯胺p-Cresidine 120-71-8
4-氯-2-甲基苯胺4-Chloro-o-toluidine 95-69-2 4,4′-亚甲基-二(2-氯苯胺) 4,4'-Methylene-bis-(2-chloroaniline) 101-14-4
2-萘胺2-Naphthylamine 91-59-8 4,4′-二氨基二苯醚4,4'-Oxydianiline 101-80-4
4-氨基-3,2′-二甲基偶氮苯(邻氨基偶氮甲苯) o-Aminoazotoluene 97-56-3 4,4′-二氨基二苯硫醚4,4'-Thiodianiline 139-65-1
2-氨基-4-硝基甲苯5-nitro-o-toluidine / 2-Amino-4-nitrotoluene 99-55-8 2-甲基苯胺o-Toluidine 95-53-4
2,4-二氨基苯甲醚4-methoxy-m-phenylenediamine / 2,4-Diaminoanisole 615-05-4 2,4-二氨基甲苯4-methyl-m-phenylenediamine /2,4-Toluylendiamine 95-80-7
4-氯苯胺4-Chloroaniline 106-47-8 2,4,5-基苯胺2,4,5-Trimethylaniline 137-17-7
4,4′-二氨基二苯甲烷4,4'-Diaminodiphenylmethane 101-77-9 2-甲氧基苯胺O-Anisidine 90-04-0
3,3′-二氯联苯胺3,3'-Dichlorobenzidine 91-94-1 2,6-二甲基苯胺2,6 – Xylidine 87-62-7
3,3′-二甲氧基联苯胺3,3'-Dimethoxybenzidine 119-90-4 2,4-二甲基苯胺2,4 – Xylidine 95-68-1
3,3′-二甲基联苯胺3,3'-Dimethybenzidine 119-93-7 4-氨基偶氮苯4-aminoazobenzene 60-09-3
注:
1、2,6-二甲基苯胺和2,4-二甲基苯胺是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比欧盟REACH中规定多限制的2种。
2、日本要求的24种受限偶氮染料清单如上表,其中家用产品涵盖广泛的产品类别,其中常见的纺织品和皮革产品包括:
纺织品:尿布、尿布套、内衣、睡衣、手套、袜子、中间服装、外套、帽子、寝具、地板遮盖物、桌布、衣领点缀物、手帕、毛巾、浴室脚垫和相关产品;
皮革和毛皮产品:内衣、手套、中间衣服、外套、帽子和地板遮盖物等。

氙灯老化试验方法,模拟阳光照射效果

造成材料老化的主要因素是阳光和潮湿,太阳光是造成很多材料降解的一个主要因素。降解的类型,如物理性能下降、粉化、开裂、起皮、褪色及颜色变化等与材料的敏感度和光谱有关,每种材料对光谱响应不同。对于耐久材料,如大部分涂料和塑料,短波紫外线是造成聚合物老化的主要原因。然而,对于不是特别耐久的材料,长波紫外线甚至短波可见光是造成其破坏的主要因素。

氙灯测试可以模拟由阳光、雨水和露水造成的危害,利用氙灯模拟阳光照射的效果,利用冷凝湿气模拟雨水和露水,被测材料放置在一定温度下的光照和潮气交替的循环程序中进行测试,用数天或数周的时间即可重现户外数月乃至数年出现的危害,人工加速老化试验数据可以帮助选择新材料,改造现有材料,以及评价配方的变化是如何影响产品的耐久性的。

参考标准
1、ISO 4892.2-2006塑料 实验室光源曝晒方法 第2部分 氙灯光源
2、GB/T 16422.2-1999塑料实验事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
3、ASTM G 155-2005塑料 户外氙灯老化试验方法
4、ASTM D 4459-2006室内使用的对塑料曝光用的加速耐光性氙弧型

“食品接触材料”(Food Contact Materials, 简写:FCM) 是指产品在正常使用中与食品有接触的材料。食品接触材料涉及的产品范围很广泛。食品接触材料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产品中的食品接触材料,如塑料,橡胶,着色剂等可能会在产品的使用过程中释放出一定量的有毒害化学成分如重金属,有毒添加剂,这些化学成分会迁移至食品中从而被人体摄入,危害人类健康。食品接触材料不管出口到哪里都需要做检测,各国家的法规不同检测标准不同。
全球对食品接触材料都有一个比较系统且全面的管控,按照地域,可分为三大体系:欧盟及其成员国体系;美国体系;中国、韩国、日本在内的亚洲体系。不同体系之间的法规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由此导致的应对措施也不尽相同。中认国际检测可以依照不同国家或地区法规/标准要求等为客户提供检测、咨询及法规和供应链培训服务。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法规
欧盟食品接触体系的框架法规为(EC) No 1935/2004,发展至今,涵盖了塑料【(EU) No 10/2011】、再生纤维素薄膜【2007/42/EC】、陶瓷【84/500/EEC】、橡胶【93/11/EEC】、活性和智能材料【(EC) No 450/2009】等材质。此外,像一些欧洲国家如德国、意大利、法国、英国也有自己特的食品接触材料体系。更多内容详见欧盟食品接触材料EU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近况:欧盟食品接触塑料制品法规(EU)10/2011新增4种许用物质
美国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要求
美国食品包装材料所使用的物质被视为间接添加剂,纳入到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管法规体系中,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统一进行管理。美国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要求主要在美国联邦法典21 CFR中。更多要求详见美国食品接触材料FDA
中国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要求
中国刚刚完成其新食品接触法规体系的构建,新发布的GB4806.1~11系列标准规定了对搪瓷、陶瓷、玻璃、树脂、塑料、纸和纸板、金属、涂料及涂层、橡胶等材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中国食品接触新国标要求详见中国食品接触材料GB
中认国际检测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检测范围
食品接触材料从材质上来讲,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塑料、金属(包含表面涂覆涂层)、玻璃、陶瓷、搪瓷、橡胶、纸质及植物纤维类和竹木类等。
餐具:刀叉、碗、筷、勺、杯、碟等
厨具:储藏用具、洗涤用具、调理用具、烹调用具等
食品包装容器:纸容器、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塑料容器、塑料包装袋/膜等
厨房家电:燃气灶、油烟机、烤箱、微波炉、消毒柜、洗碗机、榨汁机、搅拌机、咖啡机、电水壶、电饭煲、电磁炉等
儿童用品:婴儿奶瓶、安抚奶嘴、婴儿用饮水杯等

中认国际检测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检测项目
常规项目 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
特定迁移 铅(Pb)、镉(Cd)、铬(Cr)、镍(Ni)、砷(As)、锑(Sb)、锌(Zn)等重金属迁移量;甲醛、酚、芳香胺、氯乙烯、偏二氯乙烯、苯乙烯、丙烯腈、己内酰胺、双酚A、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DEHP、DINP、DNOP、DBP、DMP、DEP)等的迁移量/残留量
微生物指标 大肠菌群、致病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霉菌等
其他项目 荧光性物质、脱色试验、干燥失重、灼烧残渣、正己烷提取物等



  一、FDA食品级测试简介:
  对与所有与食品饮料直接接触,或者直接与人口舌接触的器皿,材料等,都通过FDA标准的检测认证,才能进入美国市场。
  1、食品包装材料FDA检测认证
  纸张,塑料薄膜,金属塑铝箔,
  2、玻璃陶瓷产品FDA检测认证
  各类玻璃陶瓷的锅、碗、盘、勺、盆、杯、瓶、壶等产品
  3、食品级塑料产品FDA检测认证
  与食品接触或直接入口的塑料类材料,主要包括:尼龙、ABS、ACRY、PU、PE、PC、PVC、PP、PR、PET、PO、PS、PSU、POM、PPS、EVA、SAN、SMM、EVA、BS、MEL、COPP、KRAT、ACRY等等
  4、涂料产品FDA检测认证
  涂布于食品接触表面的石蜡共聚物、PVC涂料,粉末涂料,油墨等。
  5、水暖五金产品FDA检测认证
  与饮用水,自来水接触的龙头,水管,容器,泵阀,热水器等
  6、橡胶树脂类产品FDA检测认证
  7、密封材料FDA检测认证
  8、化学添加剂FDA检测认证
  色素,防腐剂,抗氧化剂,表面活性剂等
  二、食品接触材料美国FDA认证流程
  1、致电张工确认好产品的具体材料用途。
  2、寄样,让我们看到您真实的产品进行材料分来和测试方案初步的界定。
  3、制定测试方案,并且尽可能达到客户的要求,FDA无障碍。
  4、填写测试FDA委托单。
  5、签订报价合同。
  6、安排款项。
  7、安排测试 。
  8、测试周期一般是在5-7工作日

化妆品检测法规背景
2015年12月23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经化妆品标准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于国家食药局官网发布,并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新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对限制物质的要求明显严于《2007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分别从原来的40 mg/kg、10 mg/kg,调整为10 mg/kg、2 mg/kg,与欧盟相关规定保持一致(汞≤ 1 mg/kg,铅≤ 10 mg/kg,砷≤ 2 mg/kg),且严于美国相关规定(汞≤ 1 mg/kg,铅≤ 20 mg/kg,砷≤ 3 mg/kg);增加镉指标,要求其含量不得大于5 mg/kg;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范性技术文件的要求,明确增加了2种有害物质的要求,分别为二噁烷不超过30mg/kg,石棉为不得检出。
2016年6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管理监督总局发布了2016年第108号公告,就实施《规范》有关事宜进行了公告,2015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中微生物及有害物质限值如下表:
表1化妆品中微生物指标限值
微生物指标 限值 备注
菌落总数(CFU/g或CFU/ml)

≤500 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
≤1000 其他化妆品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或CFU/ml) ≤100
耐热大肠菌群/g(或ml)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g(或ml) 不得检出
铜绿假单胞菌/g(或ml) 不得检出

表2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值
有害物质 限值(mg/kg) 备注
汞 1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铅 10
砷 2
镉 5
甲醇 2000
二噁烷 30
石棉 不得检出

中认国际检测化妆品检测项目列举
风险物质检测:
在《2015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3.3.1中提出,化妆品应需要安全性风险评估;在3.2.1也指明不得使用禁限用物质,技术上无法避免的带入的,有满足,无要有安全性风险评估。化妆品安全性风险评估已经成为众多化妆品企业规避有害物质风险的重要手段,在进行风险评估的过程中,由于部分物质的存在可能导致相关在生产、加工甚至运输过程中产生禁限用物质,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进行相关的风险物质检测,只有检测结果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才可确认该产品的安全性。
常见风险物质检测举例:
产品中存在的物质 需要检测的风险物质
苯氧乙醇 苯酚
直接压榨而得的植物成分 农残
以二甘醇作为原料合成的成分,含有(-CH2O-)单体的聚合物 二甘醇
以环氧乙烷作为原料合成的成分,含有(-CH2O-)单体的聚合物 二噁烷

其他常规检测项目
项目类别 常检项目
微生物污染测试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等
微生物限度测试
有害物质测试 铅、砷、汞、镉、甲醇、二噁烷、石棉等
限用物质分析 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曲安奈德、泼尼松等41项
性激素:雌二醇、雌三醇、雌素酮、睾酮、甲基睾酮、乙烯雌酚、孕酮
抗生素:氯霉素、四环素、金霉素、甲硝唑、盐酸多西环素、二水土霉素、盐酸美满霉素
塑化剂: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二正丙酯(DP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正戊酯(DAP)等
染发剂:P-苯二胺、O-苯二胺、m-苯二胺、m-氨基苯酚、p-氨基苯酚、甲苯2,5-二胺等
着色剂:酸性黄36、颜料橙5、颜料红53:1、
防腐测试 防腐剂含量:卡松、苯氧乙醇、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对羟基苯甲酸丁酯、对羟基苯甲酸异丁酯、对羟基苯甲酸异丙酯。 防腐挑战: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黑曲霉、白色念珠菌。
毒理学测试 急性皮肤刺激,多次皮肤刺激,急性眼刺激,皮肤光毒,皮肤变态试验等

家用电器的电磁干扰源主要是在器具内的带换向器电动机运转时产生的火花及机械开关、各种控制器、保护器的动作形成。例如,吸尘器、电吹风、搅拌器、剃须刀等由带有换向器的电动机在运转过程中,电刷与换向器接触形成火花而产生电磁干扰;电饭锅、电熨斗、电烤箱、洗衣机等由于频繁的开关动作而产生电磁干扰;空调启动时所需的大电流会使电网电压暂时下降,电动机等电感性负载启动时会导致电源功率因数下降,变频空调中的电力电子器件还会产生电源谐波等;电风扇多功能控制器带有可控硅器件,产生高次谐波骚扰;带遥控的家电、全自动洗衣机、电热水器、微波炉等带有微处理器的家用电器,所采用的二电平数字信号会引起电磁骚扰,而且随着时钟频率的不断提高其骚扰频率可高达数百兆赫;微波炉、电磁炉所产生的电磁能量泄漏,不仅会引起电磁骚扰,而且还将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CISPR14-1和CISPR14-2是家用电器主要的电磁兼容标准,而微波炉和电磁炉(家用电磁感应器具)属于工业、科学和医疗(ISM)设备的2组B类设备,因此其电磁干扰特性应符合CISPR11的规定。欧盟地区对应的家电电器电磁兼容标准为EN 55014-1和EN55014-2,微波炉和电磁炉则为EN55011。

  在美国市场,普通家用电器属于FCC Part15规定的无意发射设备(Unintentional RF Equipments),需要采用“验证”于消费类ISM设备,需要满足FCC Part 18的要求,认证模式则需选择合格声明(DO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或者认证(Certification)。
2017年5月4日,欧盟公报(OJ)发布指令(EU)2017/774,对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进行修订,针对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或可被放入口中的玩具,新增苯酚的迁移限制以及作为防腐剂的含量限制。(EU)2017/774自OJ发布第20天开始生效,相关限制要求从2018年11月4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更新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旨在明确苯酚的迁移,并新增苯酚作为防腐剂的含量限制。根据(EU)2017/774,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附件II附录C新增以下内容:

物质 CAS号 限 量
苯酚 108-95-2
①5mg/l(迁移),针对聚合物材料,根据EN 71-10:2005和EN 71-11:2005中的方法进行测试;

②10mg/kg(含量限制),作为防腐剂,根据EN 71-10:2005和EN 71-11:2005中的方法进行测试。



小结对于苯酚而言,在玩具安全指令下其需要满足三重要求:

(ⅰ)作为CMR物质的含量限制:10000mg/kg;

(ⅱ) 聚合材料的迁移限制:5mg/l;

(ⅲ) 防腐剂含量要求:10mg/kg。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黄页88网宁波电子电器检测栏目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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