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卫生许可申办流程与所需材料
根据《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以下简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新建、扩建、改建的办理程序
(一)申报
申请单位到市卫生监督所受理发证科(以下简称受理发证科)领取或在网站下载《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申请单》(附件1),按规定填写后与相关材料一并提交或快递至受理发证科。受理发证科在2个工作日内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申请单》和相关材料移交至市卫生监督所传染病监督科(以下简称传染病监督科)并填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移交记录表》(附件6)。
(二)预防性卫生审查
传染病监督科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
1.选址和设计预防性卫生审查
传染病监督科负责人指派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到申请单位现场,按相关卫生规范和标准要求对其选址和设计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审查完成后,由经办执法人员制作书面的预防性卫生审查意见,对选址和设计符合卫生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制作《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并在确认的设计图纸上签名(一式两份);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对执法人员的预防性卫生审查意见,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对选址和设计符合卫生规范和标准要求的申请单位,由传染病监督科向其发放《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附件2)及一份已确认图纸;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传染病监督科向其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及将申请资料交还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整改完成后,重新提出预防性卫生审查申请。
2.竣工验收卫生审查
申请单位向受理发证科提交或快递《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3)与相关材料,受理发证科在2个工作日内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移交至传染病监督科,并填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移交记录表》。传染病监督科接到申请单位的竣工验收卫生审查申请后,由科室负责人制定验收计划报所长,所长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竣工验收的具体日期,并指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带上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现场审核工作指引》(附件7)对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竣工验收并制作《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审核表》(附件4)。竣工验收结束后,由经办执法人员制作书面的竣工验收卫生审查意见。对执法人员的竣工验收卫生审查意见,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所长审批,对验收合格的申请单位,由传染病监督科向其发放《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附件5);对验收不合格的申请单位,由传染病监督科向其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申请单位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对未经选址和设计预防性卫生审查但工程已基本竣工的申请单位,可直接按竣工验收卫生审查程序办理。
(三)受理
对已取得《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的申请单位,登录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网站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受理发证科接到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打印受理材料并移交至传染病监督科,并填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移交记录表》(附件6)。
(四)审核
传染病监督科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后呈所领导审批。
(五)审批
所长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后交还传染病监督科,传染病监督科录入审批意见后将受理材料移交受理发证科。
(六)发证
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受理发证科应在所长审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制作《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可快递);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受理发证科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二、卫生许可证延续的办理程序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申请单位须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一)申报
申请单位到受理发证科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3)(可在卫生监督所网站下载),按规定填写后与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受理发证科(可通过快递提交)。受理发证科在2个工作日内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3)和相关材料移交至传染病监督科,并填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移交记录表》(附件6)。
(二)现场审查
由传染病监督科负责人指派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到现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现场审核工作指引》(附件7)对厂区环境与布局、生产条件和过程、原材料和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卫生设施、卫生制度、体检情况、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制作相应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审核表》(附件4),对符合卫生要求的,签署书面审查意见后连同有关材料报科室负责人审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现场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并限期整改;需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并按相应卫生行政处罚权限处理。
(三)受理
对已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审核表》(附件4)的申请单位,登录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网站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受理发证科接到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打印受理材料移交至传染病监督科,并填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移交记录表》(附件6)。
(四)审核
传染病监督科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后呈所长审批。
(五)审批
所长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后交还传染病监督科,传染病监督科录入审批意见后将受理材料移交至受理发证科。
(六)发证
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受理发证科应在所长审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制作《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可快递);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受理发证科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三、卫生许可证变更的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请单位登录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网站)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受理发证科接到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打印受理材料移交至传染病监督科,并填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移交记录表》(附件6)。
(二)现场核实
对于申请更正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的,由传染病监督科负责人指派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对于申请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不必现场核实)。
(三)审核
传染病监督科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后呈所长审批。
(四)审批
所长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后交还传染病监督科,传染病监督科录入审批意见后将受理材料移交至受理发证科。
(五)发证
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受理发证科应在所长审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制作《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可快递);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受理发证科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附件:
为广大人民能够吃上安全放心有质量的食品,国家规定凡从事食品生产企业持有生产许可证方能生产销售。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对审查通过的企业方可发放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保质期为5年,其类别编号则根据所生产产品来决定。
工具/原料
1、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且有与生产产品品种向适应的厂房,以供原料处理和加工、包装、贮存使用;厂区周围不能是民房,不能在居民区;厂区周围环境整洁、无害虫大量孳生、无有害废弃物和气体等
2、配备有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例如应具备相适应的更衣、照明、通风、防虫,废弃物存放的设备设施等
3、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产品交叉污染
4、配备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具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不合格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
方法/步骤
1、当申请人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条件后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2、申请人申请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和工艺设备布局图、工艺流程图、设备设施清单、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审查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成核查组采取核查现场、查阅文件、核对材料等现场核查
4、对核查通过的准予发放许可证书,对未通过核查的需整改后等待再次核查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与现场一致,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生产的产品所使用的原辅材料选择证件,且产品检验合格,有质量能力的正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食品卫生许可证简称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
通俗的说,涉及到食品生产的单位或个人,才需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申请阶段。申请人申请卫生行政许可,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但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理阶段。卫生行政部门接收申请时,要对申请事项是否需要许可、申请材料是否等进行核对,并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不受理、当场更正、补正申请材料、受理。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可以撤回。
审查阶段。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要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由于不同的法律要求,所以审查申请材料的方式也不同。
听证阶段。需要说明一点,该阶段并不是每种卫生许可必经的环节。只有法律规定实施卫生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卫生行政部门在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前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决定阶段。经过审查,可分以下情况处理:1、依法应当逐级审批的卫生行政许可,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出具初审意见,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2、符合要求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颁发卫生行政许可证件的,向申请人颁发加盖卫生行政部门印章的卫生行政许可证件。3、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予卫生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如何办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办理事项:消毒产品卫生许可 审批形式:审核 办事程序:受理现场监测审核上报 申报材料:
1、产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企业标准、工艺流程图、配方(有效成分)、使用说明书及生产企业申请报告;
2、产品生产区环境卫生质量检验报告书;
3、产品质量检验证书;
4、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证。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蓟县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流程厂房要求瑰丽多彩,消毒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更新时间:2024-03-30 03: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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